防高空坠落安全措施方案?
高空坠落是一种严重的工作安全事故,为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需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在高处作业区域周围建设防护栏杆和网排系统,防止人员和物品坠落。必要时可以建立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2. 安全带的佩戴: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安全带。特别是在架设等高风险作业中,应选择强度高耐磨损的安全带。
3. 进行安全教育: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安全知识,熟悉并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 合理的选择高处作业设备:选择一些安全性能高的高处作业设备,设备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操作简便、稳定性强。
5. 定期检查设备:对高处作业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不要使用维修不良的设备。
6. 监管和跟踪:对高处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作业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防高空坠落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安全防护、加强安全教育、合理选择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等,以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的安全。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的承担是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高空坠物危害公共安全合理吗
高空坠物会危害公共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情节严重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高空坠物防护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物防护措施有:
1、不主动抛物,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3、购买高空坠物险。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过错责任认定原则有哪些
高空坠物过错责任认定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如何取证
高空坠物的取证是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或者证人证言来确认侵权人。通过这些有效的取证方法确认了直接的侵权人是最好的,如果无法确认侵权人的话,被侵权人可以将高空坠落物的所有高层住户一起列为侵权人,然后由被告方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伤人起诉整栋楼可以吗
高空坠物伤人起诉整栋楼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伤人事故怎样处理
高空坠物伤人事故的处理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发生高空坠物如何投诉
发生高空坠物的投诉方式是受损方应该保存好现场,对高空坠物对自己造成损失的证据进行拍照留并及时报警,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致死案找不到证据怎么办
高空坠物致死案找不到证据的处理方式是由全体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连坐法的规定是什么
高空坠物连坐法有以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